梧桐财税 企业一站式财税服务平台 咨询热线:400-998-0216
首页 > 财税资讯 > 上海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申请条件 办理程序及时间

上海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申请条件 办理程序及时间

时间:2023-09-14

作者:梧桐财税

根据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推出的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所有通过互联网零售或批发出版物(如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的相关业务都需要卖家办理《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具工商营业执照的卖家必须前往新闻出版行政部门申请出版物零售或批发经营许可证。对于没有办理相应证件的卖家,将进行下线并关闭店铺处理。


此外,《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分为出版物批发许可证和出版物零售许可证两种。接下来我们一起了解以下行业需要办理出版物零售许可证和出版物批发经营许可证,它们之间的区别是什么。同时,我们还会了解办理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的申请条件、流程、所需材料以及办理程序。


首先,《出版物零售许可证》的办理适用于个体户或公司,只要经营范围中包含出版物经营这一项即可办理。相比之下,出版物批发经营许可证则不同,只有公司才能办理,个人无法办理。同时,出版物批发许可证还有一个不同之处,即不需要实际场所,公司可以注册虚拟地址进行办理。出版物批发经营许可证所涵盖的经营范围包括了出版物零售,这也是大多数书店办理的证件类型,而非零售许可证。


要申请出版物经营许可证,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 必须具备实体经营场所(如实体店铺)以及相应经营范围。

2.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必须获得从业人员法规培训合格证明(由市新闻出版局统一组织培训)。

3. 从事网络销售的企业必须有办公地点、供货合同和负责人的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

4. 必须具备确定的企业名称和经营范围。

5. 没有不良记录。


办理《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所需提供的材料包括:

1. 申请登记表和申请承诺书。

2. 营业执照和章程(工商局调档)。

3. 法人身份证明。

4. 注册地址的租赁合同和房产证信息(适用于临街商铺)。


办理《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的程序如下:

按照许可的法定条件和标准,检查申请材料是否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申请事项是否属于行政机关的职权范围,以及申请是否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提出,申请人是否具备资格。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进行处理:

1. 如果申请事项不需要行政许可,应立即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

2. 如果申请事项不属于本行政机关的职权范围,应立即做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相关行政机关申请。

3. 如果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应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4. 如果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应当场或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情况下将视为受理。

5. 如果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的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申请人按本行政机关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应受理行政许可申请。行政机关受理或不予受理行政许可申请时,应出具加盖本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


审查和决定阶段:

1. 根据许可条件及标准,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合法性和真实性审查。如果需要补正材料,应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2. 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许可条件的申请提出同意的书面审核意见,并在审批表上签署同意的审批意见。对于不符合许可条件的申请,提出不同意的书面意见和理由,并签署不予许可的意见和理由。


发证阶段:

1. 对于准予行政许可的申请,工作人员应及时将《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发放给经营单位或个人。

2. 对于不予行政许可的申请,应制定并送达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明确说明理由,并将申请材料一并退还当事人。同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办理《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的时限:

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收到申请材料后,将在5个工作日内对该材料进行初审,如果符合法定条件且材料齐全,场地符合要求,将在20个工作日内颁发《出版物经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