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商经营者登记时,必须要有实际的登记场地吗
时间:2023-10-16
作者:梧桐财税
近期,我们收到了许多客户的提问,他们想知道如果在香港注册公司时,不填写经营范围或者仅填写 CORP,是否会导致违法并产生罚款。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让我们先来了解一下什么是公司经营范围。
据了解,为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落实《电子商务法》的有关规定,规范电子商务行为,促进电子商务的健康发展,市场监管总局就电子商务经营者的登记服务工作提出了如下意见:
首先,积极支持、鼓励、促进电子商务发展,结合电子商务的虚拟性、跨区域性、开放性特点,运用互联网思维,采取互联网方式,按照线上线下一致的原则,为依法应当登记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办理市场主体登记,以促进电子商务健康有序发展,为经济发展注入新活力。
其次,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如果电子商务经营者申请登记成为企业、个体工商户或农民专业合作社,他们需要按照现有的市场主体登记管理规定,向各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市场主体登记。个人销售自产农副产品、家庭手工业产品,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和零星小额交易活动,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不需要进行登记的除外。
此外,如果电子商务经营者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允许其将网络经营场所作为经营场所进行登记。如果他们在一个以上电子商务平台从事经营活动,需要将其从事经营活动的多个网络经营场所向登记机关进行登记。允许将经常居住地登记为住所,个人住所所在地的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为其登记机关。
对于以网络经营场所作为经营场所登记的个体工商户,他们只能通过互联网进行经营活动,不得擅自改变住宅房屋用途用于从事线下生产经营活动,并应作出相关承诺。登记机关要在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后标注"仅限于通过互联网从事经营活动"。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按规定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送平台内经营者的身份信息,提醒未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的经营者依法办理登记,并配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为应当办理登记的市场主体提供便利。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可以采取有效激励措施,鼓励、督促平台内经营者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
最后,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在其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营业执照信息、属于依照《电子商务法》第十条规定的不需要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情形等信息或者上述信息的链接标识。
以上就是对电商经营者登记必须要有实际的登记场地的介绍。如果您对注册公司、公司变更等相关事项有进一步的疑问,欢迎随时向我们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