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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上市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企业需要做哪些准备?

时间:2023-12-13

作者:梧桐财税

 对于一些拥有核心技术的中小公司而言,在寻求资金发展的过程中,与其向银行借款,不如选择新三板挂牌融资。相较于银行借款,新三板挂牌融资更为容易,因为银行对资产和总收入规模的审查更为严格。下面,我们将介绍新三板挂牌的条件,供大家参考。


一、公司成立年限

依法设立并持续经营满两年。对于有限责任公司,若按照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则存续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1.不受股东性质限制。无论是国有股东背景还是外资背景,均可申请。

2.不再限于高新技术企业,非高新技术企业也可申请。

3.公司设立的主体和程序必须合法合规。国有、外资、2006年1月1日《公司法》修改前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均需取得相应的批准文件。

4.公司股东的出资合法合规,出资方式及比例应符合《公司法》相关规定。

5.存续两年是指存续两个完整的会计年度。

6.有限责任公司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时,不得改变历史成本计价原则,不应根据资产评估结果进行账务调整。应以改制基准日经审计的净资产额为依据折合为股份有限公司股本。


二、业务明确,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1.业务明确,是指公司能够明确、具体地阐述其经营的业务、产品或服务、用途及其商业模式等信息。

2.公司可同时经营一种或多种业务,每种业务应具有相应的关键资源要素。该要素组成应具有投入、处理和产出能力,能够与商业合同、收入或成本费用等相匹配。

3.持续经营能力,是指公司基于报告期内的生产经营状况,在可预见的将来,有能力按照既定目标持续经营下去。


三、公司治理机制健全,合法规范经营

1.公司治理机制健全,是指公司按规定建立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简称“三会一层”)组成的公司治理架构,制定相应的公司治理制度,并能证明有效运行,并保护股东权益。

2.合法合规经营,是指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须依法开展经营活动,符合经营行为合法、合规,并且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3.公司报告期内不应存在股东(包括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资产或其他资源的情形。如有,应在申请挂牌前予以归还或规范。

4.公司应设有独立财务部门进行独立的财务会计核算,相关会计政策能如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四、股权明晰,股票的发行和转让行为合法合规

1.股权明晰,是指公司的股权结构清晰,权属分明,真实确定,合法合规。特别是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股东或实际支配的股东持有公司的股份不存在权属争议或潜在纠纷。

2.股票发行和转让合法合规,是指公司的股票发行和转让都要依法履行必要内部决议。如有外部审批程序,股票转让须符合限售的规定。

3.在区域股权市场及其他交易市场进行权益转让的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前的发行和转让等行为应合法合规。

4.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或纳入合并报表的其他企业的发行和转让行为需符合规定。


五、主办券商推荐并持续督导

1.企业须经主办券商推荐,双方签署了《推荐挂牌并持续督导协议》。

2.主办券商应完成尽职调查和内核程序,对公司是否符合挂牌条件发表独立意见,并出具推荐报告。


这就是新三板上市所需条件的相关内容介绍。梧桐财税要告诉大家的是,对于有融资发展意向的企业来说,建议在辅助上市方面多做准备工作,比如常见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等,包括一些知识产权等,都能帮助企业获得投资机构的认可。如有相关需求,请咨询在线资深顾问,获得更详细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