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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浦什么发票可以抵扣? 餐费、加油票、交通费可以吗?

时间:2023-12-13

作者:梧桐财税

在企业交易的过程中,通常都会收到合作伙伴开具的增值税青浦发票。妥善保管和进行会计处理这些青浦发票,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抵扣企业应缴纳的增值税税款。那么,哪些发票可以抵扣?餐费、加油票、交通费可以吗?接下来,我们将对这些问题进行详细解答。


事实上,目前可以作为进项税额抵扣的票据凭证主要有以下几类:


第一类,增值税专用发票。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可以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第二类,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从销售方取得的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可以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第三类,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可以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第四类,农产品收购发票或销售发票。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计算公式为:进项税额=买价x扣除率。


第五类,解缴税款完税凭证。从境外单位或者个人购进服务和无形资产或不动产,自税务机关或者扣缴义务人取得的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可以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第六类,道路、桥、闸通行费。通行费是指有关单位依法或者依规设立并收取的过路、过桥和过闻费用。


第七类,旅客运输凭证。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纳税人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暂按以下规定确定进项税额: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为发票注明的税额;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的,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的进项税额:航空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价+燃油附费)=(1+9%)x9%;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铁路车票的,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的进项税额:铁路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9%)x9%;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公路、水路等其他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 +3%)x 3%。


综上所述,餐费虽然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但不得抵扣进项税额。而加油票、交通费则是可以抵扣的。所以,如果企业对取得的增值税发票是否可抵扣存在疑问,可以参考上述内容进行具体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