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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定承装 (修、试)电力设施资质和分类

时间:2023-12-21

作者:梧桐财税

《嘉定区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资质管理规程》总则:


1. 为了强化对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监管,保障电力设施安装、维修、试验市场的秩序,规范相关许可行为,我们依据《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以及国家其他相关规定,制定了本规程。

2. 本规程适用于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申请、接收、审查、发放、管理以及监督。若国家有其他规定,则以国家规定为准。

3.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负责对全国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进行指导与监督。其派出机构(以下简称许可机关)则负责本辖区内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申请接收、审查、发放以及日常监管。

4. 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在我国境内从事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业务,必须按照本规程的规定取得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未取得此许可证的单位或个人,不得从事相关业务。

5. 只有取得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单位,才能依法开展业务并受到法律的保护。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嘉定资质的分类: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分为承装、承修、承试三个类别。每个类别都代表了电力设施的不同业务方向。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还分为五个等级,分别是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和五级。不同等级的许可证,对应着不同的电力设施业务范围。


- 一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持有者,可以从事所有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或者试验业务。


- 二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持有者,可以从事220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或者试验业务。


- 三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持有者,可以从事110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或者试验业务。


- 四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持有者,可以从事35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或者试验业务。


- 五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持有者,可以从事10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或者试验业务。


通过对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严格管理,我们旨在确保电力设施业务的安全、规范与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