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闵行商标异议的范围有哪些,商标异议的办理途径有哪些

时间:2023-12-26

作者:梧桐财税

在闵行这片商业繁荣的土地上,商标的异议活动同样活跃。所谓闵行商标异议,是指当某个商标在初步审定后准备公告时,如果有人认为这个商标不具备合法性,他们有权在公告之日起的3个月内向商标局提出反对注册的意见。这一过程是《商标法》及其细则中明确规定的,旨在通过公开征求公众意见,确保商标确权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同时提升商标注册审查的质量。


闵行商标异议的范围广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

1. 保护商标在先注册人的利益,确保他们的商标权益不受侵犯。

2. 保护商标初步审查人的在先申请权,避免后来的申请影响他们的权益。

3. 避免注册商标申请人获得不应得到的商标专用权,确保商标注册的正当性。


商标异议的办理途径多样,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向商标局提出异议申请:

1. 委托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这为不熟悉法律程序的人提供了便利。

2. 异议人亲自办理,这可以通过两种方式实现:

   a. 直接前往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面对面地提交异议申请。

   b. 通过邮寄方式,将《商标异议书》和相关材料寄送到商标局。


在商标异议期内,即从初步审定的商标公告之日起的三个月内,异议人需要填写《商标异议书》,并在书中详细说明被异议商标的名称、商品类别、初步审定号、初步审定公告期号以及提出异议的理由。如果异议人认为被异议的商标与自己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已注册的商标相同或近似,那么还需要提供自己注册商标的商品类别、商标名称、注册号等信息。


这一过程不仅是对商标注册公正性的维护,也是对市场秩序的一种保护。通过这样的异议机制,闵行区的商业环境得以保持公平和有序,为商标注册人提供了一个更加安全和稳定的商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