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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购买社保的具体流程

时间:2024-03-21

作者:梧桐财税

在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时,企业需要填写一系列表格并提供相应的附报资料。以下是详细步骤和所需信息:

1. 社会保险登记表及在职职工增减异动明细表(一式两份):

   - 前往所管辖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表格。

   - 所需相关证件包括:

     -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执业或成立证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

     - 地税登记证;

     - 私营企业如相关证件无法清楚地认定其单位性质,应补报能证明其私营性质的相关资料(如:工商部门的证明、国税登记证、验资报告等);

     - 事业单位应附有关事业单位成立的文件批复;

     - 驻地办事处应附总公司或总机构的授权书。

   - 附报资料:新参保职工身份证复印件(户口不在本市的职工还需提供户口或暂住证复印件)。所有证件同时需要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2. 表格填报说明:

   - 社会保险登记表:

     - “税号”:填写税务登记证中的税字号码,例如“420103748300492号”。

     - “工商登记执照信息”:各类企业需填写此栏,未经过工商登记设立的单位不填。

     - “批准成立信息”:未经过工商登记设立的单位(如:机关、事业、社会团体等)需填写此栏,已经过工商登记设立的不填。

     - “缴费单位专管员”:填写负责社会保险工作的联系人信息,包括部门和联系电话。

     - “单位类型”“隶属关系”:根据参保单位的类型及隶属关系,对照表下方的代码填写相应的代码。

     - “开户银行”:填写开户银行的清算行号。

3. 在职职工增减异动明细表:

   - “姓名”、“性别”、“出生年月”、“个人账户(身份证号)”:根据身份证上的信息准确填写。

   - “个人编号”:续保或转入人员需提供原参保的个人编号,新增人员在申报时暂不填报此栏,待录入微机后产生。

   - 各类人员类型定义:

     - “新增”:原未参保人员,属新增类型,已参保人员不可按新增办理。

     - “续保”:原参加过社保,已停保或转到流动窗口投保,现续接到新单位投保的,属续保。在流动窗口投保的人员需在申报前将欠费缴清并办理停保手续。

     - “转入”:已参保的在征人员在本市参保单位之间的转移。

     - “市外转入”:此类人员需在单位开户手续办理完毕后,由单位到市基金结算中心办理转入基金结算及“市外转入”异动业务。

   - “月缴费工资”:填写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本年度新招人员,按实际发放的月工资总额填写。

4. 企业和个人缴费比例表:

   - 险种包括:国有、集体企业、三资、私营企业、外来务工人员单位缴纳和个人缴纳。

   - 缴费比例:

     - 养老保险:

       - 国有、集体企业:22%

       - 三资、私营企业:20%

       - 外来务工人员单位缴纳:13%

       - 个人缴纳:所有企业类型均为7%

注意事项:

- 以上表格和资料需要在每月20日之前提交至所管辖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通过以上步骤,企业可以完成社会保险登记,并确保其在职职工的社保权益得到妥善处理。